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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2006年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

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

文件

 

浙教研室〔2006〕2号

 

 
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2006年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

各市教育局教研室:
   近两年来,省教研室举办的三项教学评比采用"教研室统一发文,学科具体操作"的办法,初步树立了教研系统的教学评比品牌。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教学评比活动,提高评比的质量和信誉,我们修订了《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活动规范(试行)》。请把《规范》(附件1)精神传达到相关教研员和县(市、区)教研室,并协助省教研室做好各项评比工作。2006年"三项教学评比"的注意事项如下:
   一 从今年开始,"三项教学评比"统一以教研室的名义举办,省教研室不再收取任何评审费、参赛费、观摩费、指导费等费用。
   二 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,研究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规律,各学科教学论文评比要突出"育人"主题,获奖篇目中"学科教学渗透德育"方面的文章不少于10%。
   三 教学案例评比改为两年一次(小学、初中学段与幼教、高中学段交替轮流)。今年小学、初中各科教学案例评比的主题为"课堂教学中的意外事件",统一以"教学叙事"(俗称"课堂故事")形式撰写,写作格式参照"教育叙事研究"样式,所写事件要求亲身经历,具体真实,叙述清楚,对同行有启发。获奖篇目中"学科教学渗透德育"方面的案例不少于10%。
   四 论文和案例的写作要主题集中、言之有物、语言朴实、形式活泼,反对空洞无物、无病呻吟、故作高深、形式主义的文风。选送论文和案例的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,专著须写2000字左右的内容简介,超出6000字的,原则上不予评奖。以课题报告、调研报告(省教研室已另立单独的评奖系列)形式撰写的论文,不予评奖。倡导学术诚信,严禁抄袭造假,没有填写《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》(附件2)的,不予评奖。
   五 参评论文和案例须同时向省教研室相关学科联络人报送电子文档。
   六 2006年省教研系统三项评比简况及联络人见附件3。

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

主题词:教研室 教学评比 若干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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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印发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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